合肥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购房者需谨慎

导语:

合肥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购房者需谨慎。商品房交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活动范畴,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违背市场交易规范,或者超出购房人的合理预期,可能造成商品房交易风险。

3月3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凡是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改为住宅用于居住的;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收取所谓“团购费、信息费、茶水费”等费用的;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安装燃气、可以解决子女入学的;在销售房屋时宣传可以赠送设备阳台、底层院子的……均可能造成商品房交易风险,提醒广大购房者谨慎购买。

商品房交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活动范畴,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违背市场交易规范,或者超出购房人的合理预期,可能造成商品房交易风险。

一、凡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认筹金、首付款等款项的。

二、凡是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将购房款打入非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

三、凡是开发企业或第三方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收取所谓“团购费、信息费、茶水费”等费用的。

四、凡是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等第三方以“工抵房”名义对外销售商品房,并额外收取费用的。

五、凡是开发企业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售后包租或承诺统一经营、支付租金等变相售后包租形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六、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改为住宅用于居住的。

七、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安装燃气、可以解决子女入学的。

八、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在销售房屋时宣传可以赠送设备阳台、底层院子的。

九、凡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仅作出口头承诺,未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

(责任编辑:张奕)
相关文章
返回国内的曾被困缅甸中科院博士谈妙瓦底诈骗模式:与缅北差别巨大

昨天,9月11日,此前因“中科院博士被骗至缅甸事件”引发关注的当事人发文:我已于9月5日返回国内,因配合调查和个人生病不适的原因,一直未能发文。

3109 人浏览过
618购物节来袭 各路零售竞争激烈 消费者能否回归理性

几天后,疯狂的“6·18”就要到来,作为上半年电商行业最重要的大促之日,消费之战的“号角”早已吹响。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了解到,为了抓住消费者,多家电商平台打出“史上投入力度最大6·18”的口号。而面对商家打出的“低价牌”,多数消费者回归理性,不再盲目抢购、囤货。

3116 人浏览过
无证经营、价格欺诈,北京曝光8起医美典型案例

无证经营、价格欺诈,北京曝光8起医美典型案例。2022年9月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税务局、市网信办、市中医局、市药监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医疗美容类违法案件,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922 人浏览过
“转贷”套路再现,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转贷”套路再现,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随着经营贷利率不断“卷”出新低,与存量房贷之间的利差逐渐拉大。又有不少中介开始打起了老主意——部分中介开始隐蔽地在银行和个人间“辗转腾挪”,提供消费贷、经营贷转房贷业务。

2401 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