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未借过钱却多了337万债务 每月工资被强制扣除

导语:

女子从未借过钱却多了337万债务 每月工资被强制扣除。经过法院判决后,程明名下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只剩下每个月一千块钱的生活费,气得程明差点跳楼。

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而我们本期文章要讲的是两位女士,湖南女子程明在2011年,接到了法院的九张传票,说她欠下了三百三十七万巨额外债,整个人当场就被惊呆了。


资料图

可程明从未欠过任何人任何一分钱,老实本分了一辈子,也不知为什么,就多了九张欠条。

经过法院判决后,程明名下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只剩下每个月一千块钱的生活费,气得程明差点跳楼。

再有就是云南女子李春梅,在2014年的遭遇,同样是传票突然送上门,必须偿还两百五十万的外债。经过法院一审判决,李春梅名下的全部财产,都要拿来偿还债主……


李春梅

这对于生活清苦的李春梅来说,她一天三顿饭勤俭节约,一辈子没有欠过别人钱,人到中年却遭遇几百万的债务,极有可能一辈子都要背负巨额外债。

问题的关键是,据程明和李春梅所说,她们并未借任何人的外债,一辈子都没有打过欠条,莫名其妙地就倾家荡产。

而本期文章要带来的内容,便是两女子从未借款,却天降巨额欠条,一审败诉……

一,婚姻情苦,传票入门

关于此事的详细经过,要从2011年说起,湖南有一位41岁的女子名叫程明,在某国企上班,名下有店面、有房子、有存款……加起来价值两百万以上。

程明本该过着衣食无忧的安稳生活,可却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紧接着又收到多张传票,每一张都是债主要求程明还款,金额从二三十万到七八十万不等。

前前后后,程明一共收到了法院的九张传票,全部金额加起来约有三百三十七万。

也就是说,债主要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程明还款。

程明当场就懵了,这辈子除了得罪过前夫一家之外,并未跟任何人有过矛盾,再看传票上的原告名字,自己甭说认识了,连听都没有听过。

程明心里有一万个问号,居然被多个从不认识的陌生人给告了,最让她无法接受的一起诉讼,是说她欠别人七十多万,算上利息加一起,高达八十八万。


资料图

她仔细回忆自己这辈子,甭说欠几百万了,就连几千块钱都没有借过,谈何百万欠款呢?而且又闹到了法院。

程明感到很害怕,经过查询之后,每一张法院传票都是真实无疑,并不是诈骗。

问题是,程明百分之百的确定,自己从未跟谁借过这么多钱,如今传票发到家里,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而唯一能解释这件怪事的理由,便是程明的丈夫,因为每一张借条下面的落款人,都是丈夫的名字。


借据

从正常逻辑来说,丈夫在外面欠了钱,然后夫妻共同偿还,本该是天经地义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程明跟丈夫的关系,本就是不正常的关系,她最早是2001年大学毕业时,进入了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程明不仅收入可观,而且身材相貌也窈窕动人,所以身边的追求者有很多,其中有个年轻小伙,每天都会花几个小时,在公司门口等着她下班。


法院诉讼书

因此,程明的少女心被打动,认为这个年轻小伙,愿意为自己付出,估计是个靠谱的男人。

在程明的幻想当中,本该是童话一般的恋爱和婚姻,可真正结婚之后才发现,丈夫却是个花心大萝卜。

到2006年5月,程明偶然间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所以她感到很痛苦。

于是乎,程明就闹着要离婚,亲戚朋友都来劝,尤其是娘家人,让程明暂时不要声张,安心好好工作,等以后丈夫会回心转意的。


借据

程明一想也对,等丈夫什么时候不再贪玩,就会体会到家庭的好,所以她也就等待着丈夫回心转意。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丈夫在外贪玩一年两年四五年……自始至终也不愿意回归家庭,夫妻犹如陌生人一般,见面都说不上几句话。

一直到2011年,程明查出丈夫不仅养了小三,而且还为那个第三者买了房子,她也就不再对丈夫抱有奢望,坚决要求离婚,这日子一天都不想过,每一秒钟都是痛苦。


民事诉讼状

据程明所说,她跟丈夫至少已经分开了五年,然而到了非离婚不可的时候,却多了一笔337万的欠款,至少也要打九次官司,而且能否胜诉还是未知数呢。

程明之所以认为自己很冤枉,一是对欠款从不知情,二是并未参与丈夫任何的借款过程。丈夫在外五年没有回家,期间根本就没有见过几次面。

既然没有借也没有花,妻子为何要为丈夫承担债务呢?

如果说第一点不成立的话,那第二点则是程明坚持不还款的主要理由,她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丈夫故意布下的骗局。

毕竟以前闹离婚的时候,并未有欠条的出现,直到程明去到公公家里,坚持要离婚之后,过了大概九十多天,就接连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所以程明这边个人认为,前面刚刚提出离婚,后面就来了各种麻烦,这个所谓的欠款和传票,属于是丈夫设下的陷阱。


民事诉讼状

程明的理由则是:如果离婚的话,夫妻二人就要分割财产,关键是程明这些年生活节俭,所以攒下了三套房子和店面,价值两百多万。正是因为跟丈夫关系很差,所以她买房子的时候,都买到了自己的名下。

因此要离婚的时候,极有可能是丈夫惦记这些财产,所以才会设下这个骗局,然后通过虚假诉讼,来分走程明的财产。

如果程明以上推理成真的,也就等于是丈夫只需要拿出一点点的诉讼费,便可凭空夺取她程明的几百万财产。

程明有了以上推理之后,就赶紧打丈夫的电话,可却无法接通,所以她心里更加认定,这是丈夫布下的一个骗局。


视频截图

当然了话又说回来,以上是程明她本人的猜测,至于最后的真相如何,还要等待后续的调查。

程明为了避免这巨额的债务,于是在2012年7月,赶紧去往当地法院,申请跟丈夫离婚,说俩人已经分居很多年,没有了感情基础。

法院这边也很快下了离婚协议,不过婚姻关系虽然解除了,但程明名下的巨额债务,却成了让人头痛的难题。

明明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却要承担几百万的欠债,甭说程明无法接受,换做一般人同样无法接受。

即使从法律上说得过去,可从社会道德上看,似乎并不符合正常逻辑。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程明唯有拿出铁证,证明她跟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活一直都是AA制,才可以免掉这笔欠款。


程明

但问题是,程明根本就无法证明,自己跟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一直都是AA制的,更要让债主相信,她和前夫离婚之前,生活一直都是AA制的。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程明必须偿还这笔钱,否则就会被强制执行。

二,云南李春梅,两百万巨款

无独有偶,程明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距离她千里之外的云南女子李春梅,同样也遭遇了类似的难题。

如果说程明变卖家产,倒是可以还上欠款的话,那李春梅则已经被逼上了生活的绝路。

李春梅四十多岁,老实本分了一辈子,她是在1996年,跟丈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四年之后,还生了个可爱的女儿。

丈夫一直在外打拼创业商海沉浮,李春梅则长期留在家里带孩子,生活似乎是走在通往幸福的路上。

可结婚久了之后,丈夫却总是嫌弃李春梅,这不好那不好,所以电话里的争吵越来越多。

丈夫一次又一次地提出,要跟妻子李春梅离婚。


李春梅

但李春梅不答应,因为她家风较为传统,说家里八辈子也没有出过离过婚的人,往上查我祖宗八代都没有离过婚……

丈夫只要有时间就打电话说离婚的事情,李春梅无奈之下,带着女儿回到娘家生活,想咬牙坚持这一段婚姻,希望日后丈夫能够回心转意。

可时间过去了一年又一年,丈夫变本加厉地催促离婚,李春梅认为,自己的爱情之路,算是走到了尽头。

在李春梅看来,生活可能真就像是丈夫说的那样,俩人八字不合,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孩子,意见都不一样。

即使夫妻俩见了面,李春梅也会遭受来自丈夫的家暴,她最终一咬牙一狠心,在2013年的年底,亲自写了离婚协议。

到2014年1月起,李春梅跟丈夫离婚,孩子归她抚养,丈夫则每个月出一笔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也很简单,李春梅除了要每个月几千块钱的抚养费之外,其他房产和公司股份一概不要,连家里的一分钱都没有拿走。


李春梅

然而让李春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2014年7月15号,本就清苦贫困的生活,被一张法院传票给打乱了。

李春梅一看有人登门送传票,下意识地认为来了骗子,她一边请对方进屋里说话,一边准备打电话报警,让警察过来处理这个事情。

可李春梅仔细一看,对方不像是骗子的样子,尤其是看到那红彤彤的公章之后,认为骗子或许也没有这么大的胆量才对。

仔细一看传票的内容,吓得李春梅脸都白了,因为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她跟丈夫在离婚之前,欠下了一笔高达两百五十多万的巨款外债。

李春梅自然知道,哪怕把自己切碎了往外卖,也换不来两百多万,于是跟对方再三确认,是不是法院的传票送错了地方?

传票的确是给李春梅的,这对于普通女人来说,属于是天文数字的巨额外债,根本就不可能偿还。

既然借条的落款人是前夫,所以李春梅胆颤心惊的,赶紧拨打前夫的电话,可打了几次,次次无人接听,即使电话接听了,说两句就挂断。


李春梅

李春梅越来越害怕,好不容易把电话打通,并且以死相威胁,如果这笔钱不说清楚的话,她就要死在前夫的面前,肯定说到做到。

前夫这才保证,说这笔钱肯定会跟你李春梅没关系,你就放心吧。

按照前夫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让李春梅不用去管这件事,就当没有发生过,而他肯定会亲自处理好的,不用李春梅担心。

电话挂断之后,李春梅还是不放心,怕影响到孩子的前途,怀疑丈夫可能涉嫌违法,通过某种手段洗钱或者偷税漏税,不过据她本人对前夫的了解,前夫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胆量……

李春梅赶紧去调查,查出丈夫很多的大额转账,实际上都是过路钱,钱进入了丈夫的同学施国兴手中。

面对即将开庭的债务纠纷,李春梅认为提出三点看法,第一自己没有拿到任何一分钱的借款;第二自己早就跟丈夫分居;至于第三,离婚之后女方更是没有分到任何的家产。


离婚协议

紧接着,法院对于程明和李春梅,下达了判决结果。

可想而知,从法院的角度来看,程明那从天而降的九张借条,要偿还其中的八张,而另外一张,则是因为原告撤诉。

进入到执行程序之后,程明名下的全部财产,都要用来抵债,因为卖了之后依旧不够抵债,所以用她的工资,偿还剩下的那一部分。

每个月,只为程明留下一千块钱的生活费。

这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打击,所以程明一怒之下跑到了楼顶,犹豫六十多分钟,要不要跳楼自尽。

好在是,程明并未选择轻生。


李春梅

再看李春梅这边,经过法院的判决,同样要跟前夫一起,承担那两百五十万的债务。

李春梅整个人都被惊呆了,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直哭,似乎往后余生只剩下黑暗,不知该如何面对。

三,社会争议,增加解释条款

据婚姻法第41条,程明和李春梅,必须偿还这笔债务,因为欠债产生在婚姻的存续期间。

41条当中还有一个关键词“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妻子并不是跟丈夫共同生活期间,似乎就可以不用共同承担责任。

可根据婚姻法的第24条,除非借款的时候,跟债主明确说明,夫妻已经是AA制,确定是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债务。

因此李春梅和程明,即使感觉很委屈,依旧要偿还欠款。

程明对婚姻法的第24条感到不满,她说:“只有24条,和一个借条,就可以让一个人去背负她一辈子无法偿还的、所谓的、从来不知道的债务……”


民事判决书

也有人提出过,修改婚姻法的第24条,虽然初衷是好的,是为了防止有人逃避债务,可同时也会有一部分人受害。

程明和李春梅官司缠身,斩不断理还乱,而且前夫并不肯主动站出来承担全部的责任,妻子从不知道有借款这回事儿,却被害得倾家荡产。

程明和李春梅坚持认为,要查清前夫为什么欠债之后,才能断定她们是否应该承担这个夫妻共同债务。

而随着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她们对婚姻法第24条的规定,提出了她们个人的意见。

云南昭通,有一位名叫铁飞燕的女子,对此提出修改建议,认为法官应该审查的重点,是在债务上面,并不是夫妻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共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

到2017年2月28日,我国最高法增加了对《婚姻法》第24条的解释条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最高法,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概意思就是,以后法院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能直接硬性套用法律条文。

2017年5月24日,李春梅的巨额欠款,等来了二审宣判,她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跟丈夫长期分居,所以借款并不是共同生活期间的借款,属于是前夫的个人债务。

判决结果上清楚写着:李春梅不用偿还。

后记:

一笔糊涂账,算来算去掰扯不清。

从夫妻到前夫和前妻,债务成了程明和李春梅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如果程明和李春梅没有说谎的话,那她们二人的确冤枉,而且在她们二人之前,还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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