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0亿传销案再判6人:发展下线逾10万人 分219层级

导语:

涉案20亿传销案再判6人:发展下线逾10万人 分219层级。通报显示,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于2015年9月4日立案查处南京国通网络传销案,查明该公司从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通过传销活动发展会员51万人,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

曾被原国家工商总局作为典型案件通报的“南京国通”传销大案,近日又有6人被判刑。

澎湃新闻曾报道,“南京国通”传销大案系湖南张家界市查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传销案件,该案涉及发展会员多达97万余人,涉案金额21亿元。

2022年9月5日,湖南张家界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9个月及缓刑,或拘役、缓刑。

判决书显示,上述6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会员人数最多的达109786人,会员层级数最多的达到219层。各自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多则1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8万余元。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裁判文书网公布特大传销案判决书。

以销售网络电话发展新会员返利为诱饵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慈利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的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张以众,股东为张以众、陈桂霞,黄鑫为监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智能手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全国范围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等。但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

2014年6月,南京国通开始运行国通会员系统,开发国通会员系统平台,大量招收会员。2015年11月25日,该公司建立国通会员系统平台网站,以销售网络电话为名,以发展新会员返利为诱饵,吸引他人加入国通会员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会员。成为国通会员需按照会员级别缴纳相应的入会费,公司则向会员赠送一定数额的网络电话费。国通会员分为200元文字版、1000元语音版、10000元视频版、50000元商城版四个级别。除文字版会员外,成为该公司其他级别的会员后,发展新会员可获得返利,返利具体有:推荐提成,即老会员直接推荐一个会员获新会员入会费28%的奖励;报单提成,即有报单权限的老会员激活一个新会员号获新会员入会费5%的奖励;培育业绩,又称销售提成,即会员小区每周新增业绩与大区业绩对碰后,会员可获得小区新增业绩10%的奖励;差旅奖金,即会员可获得小区每月新增业绩2%的奖励;重复消费奖,即会员的下线会员到国网今来商城消费后,根据每月小区新增消费业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奖金,比例为1000元级别计0.5%,10000元级别计1%,50000元级别计1.5%。会员所得的奖金或返利称为利润余额,注册会员账号称为报单,需使用本金余额(亦称电子币),利润余额与本金余额价值相等,可以相互转换,可以在会员中买卖,可以向南京国通申请提现。所发展的下线会员以一分为二、二分为四的模式安放排列,形成金字塔状的会员网状结构。

2015年12月,南京国通建立国网今来商城平台网站,该商城平台只有南京国通的会员才能成为商家,也只有会员才能在商城中购物,购物通过会员系统平台的奖金结算,会员购物后赠送一定数额的网络电话费。南京国通通过宣传“成为会员后可以发展新会员赚钱、会员可以享受10元包月的网络回拨电话随便打、进入国网今来商城平台购物返话费”等内容发展会员。南京国通还成立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以显示南京国通是一家规模大、实力强的集团公司,欺骗会员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共发展会员97万余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1亿余元。

发展会员层级最多的达219层,6人被判

本案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经人介绍注册国通会员,成为会员后,通过组织下线会员参观、考察泗阳国通集团总部、南京国通等方式宣传、推广国通公司,发展新会员进行传销活动。

判决认定,上述6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会员人数最多的达109786人,会员层级数最多的达到219层。各自通过发展下线获利多则120余万元,最少的也有8万余元。

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京国通以销售网络电话费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国通会员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在国通会员系统网站注册时间、推荐人(国通会员)与被发展会员形成的上下线关系等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属于传销组织。被告人张真、王红侠、郑洪超、孔广瑶、张英、袁国江在传销活动中,积极宣传南京国通传销组织,发展下线会员,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了关键作用,属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2年9月5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袁国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9个月及缓刑,或拘役、缓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屡查不改,已有70多人被判

据公开报道,早在2016年12月,针对当时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不断蔓延的趋势,原国家工商总局集中发布当年查处的7件网络传销典型案件,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是其中之二。

通报显示,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于2015年9月4日立案查处南京国通网络传销案,查明该公司从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在销售其研发的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过程中,通过传销活动发展会员51万人,涉及山东、江苏、浙江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查清收取的会员购买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费用1.4亿元,查获非法财物4883万元。

201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原工商局发现南京国通涉嫌网络传销后,查明在山东省蒙阴县原工商局2015年9月对南京国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行查处后,南京国通开始设计新的会员管理系统,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电话回拨业务,通过传销实施牟利。至查处时,发展会员38.9万个,会员报单金额6.9亿元。

2016年的11月,南京国通被湖南慈利县公安局刑事立案打击。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慈利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纠集陈某某等人,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销售App即时通讯客户端软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该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先后辗转黑龙江、新疆、北京、广东多省份,将5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于2016年12月31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涉嫌传销的犯罪行为。

2017年10月下旬,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特大传销案,并于2017年11月4日对张以众等73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2017年8-10月、2018年9月,同案的张真、郑洪超、孔广瑶、张英、王红侠、袁国江先后在全国各地落网或投案自首,最终都在慈利县人民法院受审、获刑。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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