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江西!两名外地男子伪造公文混进学校干这事…

导语:

事发江西!两名外地男子伪造公文混进学校干这事…对于现在的孩子,经常被人们说是幸运的一代,他们出生后经济条件优越,也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

现如今什么群体最累,答案各种各样,警察、医生、环卫工人……

但有一个群体大家普遍认同,那就是:中小学生。

据网络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中小学生以40.82%成中国“最累”,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赣州竟有人伪造公文混进学校,想着法子还要给学生“加压”,警察蜀黍绝不答应。

近日,信丰县公安局嘉定派出所,城北站民警接到辖区某学校报警,称有人冒充公职人员携带虚假公文,进行网络授课及书籍推销,请公安机关出警处置。

民警接警后迅速抵达该校,并将嫌疑人许某、揭某俩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案发当天,两人冒充公职人员骗过门卫,随后混入校长办公室,找到校长出示相关伪造公文,进行网络授课及书籍推销牟利,然而,校长一眼认出公文系伪造,遂借故到办公室外打电话报警。

如今的中小学生那么累,很多时候都是这种状态

在全社会呼吁给学生减负时,竟然还有人想方设法,伪造公文,混进学校,推销网课。

经审讯,2名违法行为人对伪造公文,企图入校推销牟利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许某、揭某,已被信丰警方依法执行拘留。

对于现在的孩子,经常被人们说是幸运的一代,他们出生后经济条件优越,也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但是,也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娱乐的时间被紧紧压缩,也少了一些童年的乐趣,不过,幸好蜀黍及时出手。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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