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江西一男子安装摄像头偷窥女同事获刑

导语:

警惕!江西一男子安装摄像头偷窥女同事获刑。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都是非法侵入住宅的表现。

房间是非常私密的场所,在这个属于自己的空间里,人们可以很随意、很放松,当辛苦劳累一天之后,回房躺平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如果房间里被人安装了摄像头,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看在眼里,你还会觉得轻松吗?

57岁的彭某某是赣州某公司员工,日常负责公司水电维修等工作,员工宿舍的水电出现问题也由他维修,在与女同事王某某接触过程中,产生了偷窥王某某生活隐私的想法,于是彭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偷偷,配了一把王某某宿舍的钥匙,并在网上购买了针孔摄像头,随后用偷配的钥匙侵入王某某的宿舍,将针孔摄像头安装在电闸开关里,对此,王某某毫不知情。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偷窥过程中,彭某某发现摄像头出现故障,看不到王某某宿舍的情况,于是他便再次用偷配的钥匙,进入王某某宿舍调试摄像头,时间转眼过去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时间里,王某某在宿舍的一举一动,都被彭某某看在眼里。

一个周日晚上,彭某某在家吃过晚饭后回到公司,因有人反映热水器有问题,彭某某便来到宿舍楼五楼进行排查,检查完成后,彭某某下楼,到四楼时想起王某某就住在这层,于是他又鬼使神差用钥匙,打开了王某某的宿舍门,他知道,王某某一般是周六回县里,周一上午才会回公司,可是这一次,他猜错了。

周日晚上,王某某从县里回到公司,来到宿舍门口掏出钥匙开门,便打电话问家人怎么办,家人让她再试试,她于是又试了一下发现可以转动,但是门无法推开,似乎门后有东西顶着。

她立刻感觉不对劲,高声质问里面是不是有人,得不到回答她再次用力推门,进入宿舍后她立刻开灯检查,这时她发现窗户是开着的,走进一看,楼底还躺着一个人,王某某感到很害怕,边往楼下跑边给公司保安打电话,保安到达现场后发现是彭某某,马上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了警,彭某某非法侵入住宅安装摄像头,偷窥他人的行为就此败露,彭某某因跳楼受伤在医院治疗,进行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并从公司离职。

经鉴定,彭某某案发时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诊断脑挫裂伤后综合症,有受审能力,彭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王某某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拘役四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彭某某拘役四个月,一时的鬼迷心窍,人受伤了,工作丢了,名声坏了,还要坐牢,被告席上的彭某某,此刻的心情也许无比复杂与后悔。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有些人对“非法侵入住宅”不以为意,殊不知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

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都是非法侵入住宅的表现。同时,要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管好钥匙、房卡等物品,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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