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债权人起诉 涉案1000余万元!江西一“老赖”被抓

导语:

19名债权人起诉 涉案1000余万元!江西一“老赖”被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案一千余万元,横跨三省将其带回,2021年7月9日,刘某某被拘。

干警日夜兼程

案情回顾

早期,刘某某在赣州寻乌,经营着一间店铺,因经营不善,导致需要通过借款,来维持店铺经营,但后期经营状况却一直未得到改善,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有19名债权人,将其起诉至寻乌县人民法院,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刘某某在处理完名下财产后,为躲避债务一度失联,案件一时也陷入了僵局,2天一夜,日夜兼程1000公里。

7月5日中午

通过与公安部门协调,执行干警收到线索,刘某某出现在海南省海口市。

7月5日下午

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确定刘某某在海南省海口市。

7月8日上午

执行干警在海口市找到刘某某后,又即刻出发,将其拘回寻乌。

7月9日下午

刘某某被依法送进拘留所,司法拘留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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