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发部“挂羊头卖狗肉”:内藏淫窝 多人被抓

导语:

一批发部“挂羊头卖狗肉”:内藏淫窝 多人被抓。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挂羊头卖狗肉,赣州这位女老板经营的批发部,名义上做的是饮料批发生意,背地里却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从中收取利益分成的勾当。

近日,于都县贡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城区某批发部以批发饮料为幌子,非法容留他人在其批发部二楼卖淫嫖娼,严重影响社会风气,通过深入摸排、蹲点守候,9月1日晚,民警带队,将正在该批发部内非法卖淫嫖娼的,何某(男)、曾某(女)抓个正着。

经查,该批发部老板崔某(女),自今年7月起,容留曾某在其店内卖淫,从中非法获利30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何某、曾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该批发部老板,崔某因容留他人卖淫嫖娼,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其非法所得全部被追缴!

“挂羊头卖狗肉”的,还有这家理发店,近日,于都县贡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上户摸排工作中,发现一家理发店,大门敞开却迟迟无人出来应答,遂持证件带上装备上二楼检查,将正在行苟且之事的曾某和丁某当场抓个正着。

经审讯,曾某和丁某对嫖娼卖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曾某、丁某,均被警方处以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各位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是底线,请勿触及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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