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多人因违规燃放被罚!警方提醒:元宵将更严
今天,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是我国传统节日元宵佳节,赣州警方再提醒,《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赣州中心城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各县级人民政府也划定禁燃区域,赣州警方将持续深入推进,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查禁力度,开展全天候、常态化式巡逻摸排,启用无人机无缝衔接全覆盖严密监控。
近期,警方已经查处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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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罚!
2月21日凌晨,安远县公安局欣山派出所联合新龙派出所,在县城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目前,警方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违规燃放引发火灾,罚!
2月17日11时许,龙南市公安局龙南镇派出所接警称,某修理厂发生火灾,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协助消防应急救援大队控制现场火势,经调查,火灾系修理厂张某为庆祝厂房开张,便在厂房门口燃放爆竹引起,火花引燃了厂房旁一汽车配件店面,导致黄某商店部分损毁,目前,张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拘!
2月18日,于都县贡江镇禁燃禁放工作联合执法小组,在辖区开展例常禁燃禁放宣传时,发现某香烛行违法存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反馈给贡江派出所,获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钟某在自家店内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目前,钟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烟花爆竹已被警方依法收缴。
在开展依法查处的同时,赣州警方更注重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限放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大赣州碧水蓝天。
当场制止燃放行为并进行教育
发放禁燃宣传单
悬挂横幅
上街开展宣传,下一步,赣州警方将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元宵佳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如果发现身边有违禁现象,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环保局:12369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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