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11月海南发生火灾335起,直接财产损失201.2万元

导语:

据分析,同比上年,11月份火灾起数上升28.8%,亡人数净减1人,伤人数净增1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32.3%。火灾起数环比10月份上升10.2%,其中轻微火灾306起,占火灾总数的91.3%。

12月15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11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335起,无亡人,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01.2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省共接报警情1240起,营救遇险群众74人,疏散转移86人,抢救财产价值277.4万元,保护财产价值771万元。

据分析,同比上年,11月份火灾起数上升28.8%,亡人数净减1人,伤人数净增1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32.3%。火灾起数环比10月份上升10.2%,其中轻微火灾306起,占火灾总数的91.3%。从已查清的火灾原因看,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用火不慎、吸烟、遗留火种、自燃等导致火灾较多。

二是城区火灾较多,集镇农村火灾损失较大。从火灾发生区域看,城区火灾168起、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67万元;集镇农村火灾143起、直接财产损失90.8万元;开发区(旅游区)火灾6起;其他区域火灾13起(公路11起、其他2起)、直接财产损失43.4万元。

三是居住场所火灾较多。从火灾发生场所看,建构筑物火灾131起、直接财产损失54.4万元,其中居住场所101起;非建构筑物火灾111起、直接财产损失16.1万元;交通工具火灾64起、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29万元,垃圾及废弃物火灾 26起。

据分析,11月份,全省共发生电动车火灾19起,占交通工具火灾起数的29.7%。其中,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下同)火灾14起,共烧毁42辆、烧损7辆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火灾5起,共烧毁1辆、烧损4辆电动汽车(1辆油电混合车)。

四是电气火灾是首要原因。全省共发生电气火灾102起、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65.6万元;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63起、直接财产损失15.8万元;遗留火种引发火灾44起、直接财产损失10.1万元;自燃引发火灾41起、直接财产损失63.2万元;其他原因引发火灾:吸烟15起,生产作业8起,放火6起,玩火2起,静电1起;不排除原因13起;不明原因40起。

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进入公共场所时,要提前观察好安全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多掌握些生活应急常识,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张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