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BGC360、赣B29539…还有一辆大客车!直接曝光…

导语:

赣BGC360、赣B29539…还有一辆大客车!直接曝光…赣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何时何地,侥幸心理千万不可有,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可能有一个或多个交通违法行为,正是因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才会导致交通事故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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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灰色小车闯红灯进入路口,与正常行驶的棕色汽车相撞,闯红灯的危害不言而喻,今天,赣州警方曝光一批,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车辆,曝光台:

车牌号:赣B8Y563。

车牌号:赣BE21C6

车牌号:赣BRP677

车牌号:赣B29539

车牌号:赣B57J87

车牌号:赣B8W433

车牌号:赣BV3H59

车牌号:赣B5863Z

车牌号:赣BGC360

车牌号:赣BVD982

敲黑板,划重点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闯红灯后果十分严重,逆行同样也是,更何况是大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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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收到网民举报留言称,在三百山镇梅屋路段,一辆车牌号为赣B5***的大型客运车辆,逆向行驶!!!

一起来看看逆行现场!

赣B5***你违法了!

时长00:29,接到举报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孔田中队,立即安排民警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车牌号赣B5***的大型客车,确实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要求驾驶员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8月21日,大型客车驾驶人刘某到孔田中队接受处理,警方依法对其处以,1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进行了安全教育。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赣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何时何地,侥幸心理千万不可有,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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