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长沙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了

长沙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详情:事关全省电动自行车车主!新规来了!)

《办法》正式生效后,长沙交警将对电动车违法驾驶人采取“处罚前教育”的管理措施,处罚前先上一堂交通安全培训课,再观看交通事故视频,然后参加安全法律常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处罚,旨在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守法率和戴帽率。(详情:@长沙人 3月1日起,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先考后罚”)

长沙交警提醒:

《办法》第十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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