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丰一鸡腿“黑作坊”被罚300余万元

去年5月份,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在辖区岗集镇查获一间鸡腿“黑作坊”。4月2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该作坊“长丰县岗集镇好乐鸡冷冻食品配送部”被罚没款超324万余元。

去年4月24 日,接群众举报,合肥长丰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岗集市场监管所与岗集镇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执法,查抄了位于岗集镇张庙村的一家黑作坊。现场大量待加工的鸡翅和鸡腿胡乱堆积在地上,已加工的则简单敞放在塑料筐里。因涉案现场规模较大,办案人员已与长丰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启动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合侦查机制,对案情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涉案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但未能提供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许可。现场存在生产行为,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见消毒设施。现场发现鸡腿、鸡翅等肉制品原材料217 箱,每箱20斤。正在进行化冻清洗的鸡腿2000 斤,腌制过的鸡腿2000斤。

据介绍,涉案黑作坊于2018 年3 月申领了营业执照,开始鸡腿、鸡翅等配送行为。2019 年3 月前后,开始自己加工生产。其产品配送的门店有34 家,涉及蚌埠、六安、合肥、淮南等地。其中,涉及的炸鸡品牌为“百年炸鸡”33家、“好乐鸡”1家。

日前,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此事的处理结果。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涉事的长丰县岗集镇好乐鸡冷冻食品配送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没收违法所得56866.01元;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计3184551.8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叁佰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壹拾柒元捌角玖分(¥3241417.89)。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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