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能源与宁德时代达成和解,前者赔偿后者 500 万元

导语:

蜂巢能源与宁德时代达成和解,前者赔偿后者 500 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虽然宁德时代的相关竞业限制协议并未将蜂巢能源列入《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但法院认为蜂巢能源的经营范围与宁德时代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可以认定两家公司为竞争企业关系。

7月19日消息,据证券时报报道,近日,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21) 闽09民初74号】达成和解,宁德时代收到蜂巢能源的和解款人民币500万元整。双方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并通过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这场因不正当竞争引发的诉讼案最终达成和解。

据南都此前报道,2月15日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德时代对同为动力电池供应商的蜂巢能源及其两家关联公司提起诉讼,案由为不正当竞争。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宁德时代认为,2018年至2019年间,9名宁德时代员工在离职后分别加入保定亿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无锡天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的竞争对手蜂巢能源提供服务,违反了与其签订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宁德时代要求这9名员工各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虽然宁德时代的相关竞业限制协议并未将蜂巢能源列入《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但法院认为蜂巢能源的经营范围与宁德时代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可以认定两家公司为竞争企业关系。

IT之家了解到,今年5月6日,宁德时代日前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相继起诉中创新航、蜂巢能源等竞争对手,案由涉及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董事长曾毓群回应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也能共同推进行业发展。此前宁德时代与塔菲尔也有过类似诉讼,并取得胜诉,塔菲尔后向宁德时代提出技术授权需求。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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