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需合同网签,房租将保持平稳

导语:

北京租房需合同网签,房租将保持平稳。针对长期投诉举报的克扣租金押金、长收短付、高收低出、长租公寓暴雷、二房东、卷钱跑路等市场乱象,此次条例制定了“紧箍咒”。

9月1日起,凡在北京租房都需进行合同网签和备案登记。这一新规源于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北京市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签、信息查询、信息核验、登记备案等服务,并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出租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30日内,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参与了《条例》立法过程。9月1日,胡景晖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房源的真实性、从业人员的管理、租金押金的监管等都会得到规范。 ↑创意配图 据ICphoto

全国首部

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地方性法规落地

9月1日,《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一位头部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直营员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条例》中关于合同网签的部分对其工作的影响并不大,在此之前,其所在公司在线签订完租房合同后都会自动联网建委备案,“基本上签订完成的同时就备案完成了”。

“通过我们的系统在线签约非常方便,我个人观感可能有起码八到九成都是(在线签约),纸质合同比例很小。”该直营员工表示,即使是纸质合同,在签完后也需要把每页内容拍照上传系统,上传完基本也相当于在线签约完成,现在只是形式上多了一步。

“我爱我家”回复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自《条例》公布以来,北京我爱我家即组织全部租赁经纪人进行《条例》的学、练、考,截至目前,覆盖率达到100%,考试平均分达到96.4分。经纪人积极将《条例》内容落实运用,指导实践中的租赁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有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将受到合同网签影响的主要是黑中介等不规范的市场主体,而非大企业大平台。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参与了《条例》立法过程。胡景晖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房源的真实性、从业人员的管理、租金押金的监管等都会得到规范。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租售同权、租购并举’肯定要有法律保障。”谈及《条例》发布及实施的重要意义,胡景晖如是说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表示,作为全国首个规范“住房租赁”、首个规范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是租赁市场方面的重要事件,对于全国其他城市后续制定条例和立法等都有启发,也对于后续各地租赁住房发展的规范具有积极的作用。

胡景晖也表示,未来应该有很多城市都会仿效《条例》。

“此次北京住房租赁条例把一些热点话题和热点问题都做了积极回应,这就使得过去社会层面的讨论问题真正有了法律方面的保障,尤其是在长租公寓、租金贷、短租房等热点领域,此次都有了明确的条文规定。”严跃进说。

市民担忧房租上涨

专家判断房租会“比较平稳”

我爱我家在回复红星新闻时表示,《条例》是全国首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房屋租赁行业的里程碑事件,对北京乃至全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健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价值。

但不少租房者表现出了对房租上涨的担忧。“小中介退出市场,以后租房只能坐等被大平台、大中介抽走不少中间费用”“房租肯定要涨了”……

对此,胡景晖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一些不规范的企业退出市场,但业主房源还是要向市场供应的。“供应量不减少,而坑蒙拐骗不规范的行为减少,我认为房租应该还是比较平稳的。”

前述的头部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直营员工也有相似的判断,他认为房租会保持在一个更合理有效的机制范围内。“大概率执行效果是符合立法预期的。”该员工说。

我爱我家在回复红星新闻时表示,《条例》从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的角度,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例如在整治“二房东”问题,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明确法律责任;同时,为避免形成“资金池”,规定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措施,并设定相应处罚,这些都能有效治理这些问题。

严跃进认为,针对长期投诉举报的克扣租金押金、长收短付、高收低出、长租公寓暴雷、二房东、卷钱跑路等市场乱象,此次条例制定了“紧箍咒”。

有房地产业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不少无序资金都能受到规范。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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