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厅官被拿下的幕后细节曝光 曾给国家造成近亿元损失

导语:

女厅官被拿下的幕后细节曝光 曾给国家造成近亿元损失。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今年60岁,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落马女厅官高萍一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10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系统优势,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文。文中披露了山东省税务局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一案的更多细节。

谁是高萍?

高萍,女,汉族,1962年9月出生,今年60岁,山东莒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她是税务系统“老面孔”。

1983年7月,高萍成为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办事员,从那时起至落马,她在山东税务系统工作了38年。

在近40年的时间中,高萍历任山东省税务局计划会计处科员、计划会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会计处主任科员,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信息中心副主任、征收管理处副处长等。

2007年9月,高萍任山东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2017年4月任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8年6月,高萍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2021年4月1日,高萍被查,2021年12月7日被双开。

政知君注意到,在担任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期间,高萍曾在一次调研中提到,“要妥善处理好依法征税和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既要为广大纳税人缴税提供最大便利,又要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为守法纳税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但讽刺的是,她自己却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

据纪委通报,高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征缴、企业经营、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

网络截图

此外,她还被指“干预插手税务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等。

涉嫌不征、少征税款近亿元

据悉,高萍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罪。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曾对外表示,对高萍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税谋私、甘于被围猎,“为国聚财”沦为“为己敛财”的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据披露,高萍给国家造成近亿元损失——她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5600余万元,涉嫌不征、少征税款9100余万元,给国家税收带来严重损失。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介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背事实和法律、行政法规,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

  • 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

  • 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

被查前一年,纪检监察组就收到了线索

政知君注意到,在高萍被查前一年,2020年6月,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就收到了审计署移交的关于“高萍亲属与山东省国税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承包方存在经济往来问题”的线索。

线索中提到,“高萍负责和分管信息中心工作期间,其亲属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谢光辉说,“我们及时向审计机关了解审计发现线索的过程及背景情况,综合研判制定初核工作方案,查询相关涉案人员信息,发现重要问题和证据后,随即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报告请示指导意见。”

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最终理清了高萍家庭财产情况和有关资金去向,“在没有惊动涉案人员的情况下,我们初步摸清高萍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轮廓和犯罪手法,明确具备了监察立案条件。”

江苏省纪委监委加快办理留置带人、异地协查、司法管辖等手续审批。南京市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完成了初核和留置审批工作。

一个细节是,高萍被查,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江苏省监委在2021年4月联合发布的。

网络截图

据悉,此举是“考虑到高萍在山东省税务系统工作时间长,人脉广、根基深,涉案数额较大、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疑难复杂,为减少不确定因素、确保办案安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江苏省纪委监委协商一致,将高萍有关问题通过江苏省纪委监委指定给南京市纪委监委管辖。”

该案由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室负责人共同担任专案组副组长。

另据报道,近期,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向各省级局和总局机关各司局印发高萍忏悔书和警示教育片,督促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深入检视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

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高萍违纪违法情况,剖析自身及班子在遵规守纪、落实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等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延伸阅读:

被批贪欲膨胀的女“老虎”被捕!落马当月还曾露面

在落马半年之后,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被逮捕。

9月2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

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郝春荣是虎年首个落马女“老虎”。

郝春荣,女,汉族,1963年4月生,今年59岁,她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曾担任过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2018年1月从盘锦市市长岗位上直升辽宁省副省长。

了解当地官场的一位知情人士曾对《环球人物》表示,一般提副省长是从市委书记往上提,以市长身份提任副省长的情况并不多见。“郝春荣晋升太快了。来这里当这么两天市长,也没有什么政绩,就升了副省长。”

在落马之前,郝春荣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今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任上被查。

在被查之前,郝春荣还多次出席活动。

3月7日,全国两会期间,辽宁代表团继续分组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等,当时,郝春荣曾出席会议。

3月9日,辽宁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时,郝春荣也作了发言。

资料图

第二,在郝春荣落马11天之后,2022年4月9日,辽宁省再有“老虎”被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远良。

辽阳地处辽宁中部,是沈阳都市圈副中心城市,郝春荣和孙远良两人均在辽阳工作多年,交集时间达14年。

在辽阳市工作期间,孙远良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郝春荣历任市下辖太子河区副区长、区长,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副市长等。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从落马时间和履历上看,孙远良与郝春荣工作交集非常密切,不排除郝春荣在被留置期间,交代了与孙远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相关的线索,或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或是共同卷入相关腐败问题,有窝案、串案的可能。”

第三,在郝春荣被查之后,曾协助她工作的刘启波也出事了。

刘启波是辽宁辽阳人,2020年12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今年5月被免职。今年8月23日,官方首次公布了刘启波被查的消息。

刘启波在担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曾协助时任副省长郝春荣的工作。

今年8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辽宁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被双开。当时的通报中提到,刘启波“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求职务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第四,郝春荣曾在盘锦市当过市长,期间曾主推“农家民宿”工程。

据《环球人物》报道,当时在盘锦,政府为了让农家屋看起来有文化风韵,把许多外墙重新粉刷,还写上古诗词、古句

郝春荣还曾以“导游”身份登上某电视台旅游节目,邀请观众到盘锦体验当地的生态之旅。

资料画面

不过,在当地老百姓看来,盘锦市政府这样大张旗鼓的搞旅游,是形式主义。盘锦本地旅游资源不是很多,很难吸引游客做深度游。郝春荣离开盘锦后,其力推的那些项目无人再提。

今年9月1日,郝春荣被双开。

纪委通报提到,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中国新闻周刊 环球人物等

(责任编辑:张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