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只受贿过亿的“老虎“再被点名 释放强烈信号

导语:

四只受贿过亿的“老虎“再被点名 释放强烈信号。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5年,2018年5月孙政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月15日,最高检“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五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该发布会进一步释放反腐惩恶毫不手软的强烈信号。

四只“老虎”均受贿过亿

上官汇注意到,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这四只“老虎”均受贿过亿。

孙政才 资料图

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2017年7月24日被查,当年9月29日被双开,被指“讲排场、搞特权”“选人用人唯亲唯利,泄露组织秘密”“官僚主义严重,庸懒无为”“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等。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5年,2018年5月孙政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赵正永 资料图

2019年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落马,成为2019年首个落马的正部级官员。

次年1月4日赵正永被“双开”。2020年7月31日,赵正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查明,赵正永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大肆敛财,数额高达7.17亿余元。

在“双开”通报中,赵正永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等。

孙力军 资料图

2022年9月23日,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因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被长春中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力军非法收受财物6.46亿余元,指使有关人员操作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1.45亿余元,还非法持有枪支2支。

傅政华 资料图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是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的一员。

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2021年10月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3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2022年9月22日,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一审宣判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敛财共计1.17亿余元。

最高检:当前腐败犯罪呈现出四类新特点

2月15日,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发布会上还提到,从检察机关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情况看,当前腐败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现象突出,既有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国企、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或资源富集领域,也有以前并未引起太多关注的行业,如粮食购销。随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仅2022年上半年起诉的相关人员就达到了前两年总和的近三倍。如山西省原粮食局局长杨某某“靠粮吃粮”案。

二是腐败犯罪手段隐蔽性、复杂性增加,以“影子公司”“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方式掩饰权钱交易本质案件增多。有的“腐败潜伏期”较长,不少案件犯罪时间跨度达十余年甚至更长时间。

三是涉案金额不断攀升,一些案件涉案数额动辄过亿,如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受贿金额达17亿余元。

四是领导干部亲属“寄生性”腐败犯罪层出不穷,家族式腐败问题日渐突出,其中有不少属于领导干部与其亲属共同犯罪,还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大肆敛财。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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