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二审 死刑!
5月11日,今天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5月11日,今天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叶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最近,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今年2月自己正在读高三的女儿,在晚自习期间被女同学带出去和社会上的男子喝酒,女儿被多名男子灌醉后,被其中的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强奸致死。
近日,辽宁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渤海,一翻扣渔船在39-52.0N 121-21.7E处,希各航船注意。”
近日,广州大学针对网传的食堂疑似售过期食品一事,通过官微发布了一则情况说明,详情如下: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将自己母亲在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中心卫生院手术治疗的遭遇反映到了网络上。称自己的母亲在驼峰中心卫生院做手术,身体里遗留纱布,该网友怀疑是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希望相关医院能给自己的母亲一个答复。该网友称,2020年,自己的母亲在连云港东海县驼峰乡某医院做输卵管囊肿切除手术,术后一直被腹痛、妇科问题困扰,生活及精神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