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首一少年被15名同学围殴,为自卫刺伤3人,经历336天的刑拘后被判无罪

导语:

五年前,2019年,湖南吉首14岁少年小蒋在学校男厕所内被15名学生围殴,拔刀刺伤3人,造成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后小蒋被警方拘留336天。

五年前,2019年,湖南吉首14岁少年小蒋在学校男厕所内被15名学生围殴,拔刀刺伤3人,造成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后小蒋被警方拘留336天。

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后,检察院提出抗诉。在二审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小蒋的无罪判决生效。

在检察院撤回抗诉后,小蒋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CCTV今日说法

(责任编辑:瑞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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