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丹力被公诉

导语: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丹力被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丹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8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丹力(副厅级)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丹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丹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丹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据悉,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丹力在担任陕西龙门钢铁总厂副厂长,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