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拜师学艺:造假币!卖了1.4万 被判10年
“00后”拜师学艺:造假币!卖了1.4万 被判10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周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鉴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认罚,并系初犯、偶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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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早间,#俩零零后造假币获利1.4万被判刑10年#的话题冲上热搜。
不少网友表示,进厂打工都不止挣1.4万,却因为造假币获利仅1.4万,就要坐10年牢,太不值得了。
具体发生了什么,基金君带你一起看看。
俩“00后”河南拜师学艺造假币
获刑10年
近日,山东泰安。泰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货币罪案件,两个“00后”年轻小伙不愿通过勤劳致富,却想着走邪门歪道捞钱,最终踏上了牢狱快车道。
具体来看,被告人王某,2000年出生,被告人周某,2002年出生,二人均为初中肄业。
2021年,王某和周某商量着想法子弄点钱花,又不想费力工作,遂将主意打到了伪造货币上。二人共同出资,通过网络寻找到传授伪造货币技术的“师傅”,专门到河南拜师学艺并购买了工具和原材料。
同年5月至8月,两人租赁某房屋作为据点开始伪造货币,并将部分伪造的货币出售。
2021年8月20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归案并缴获作案工具一宗,搜出84张2005版20元面值半成品纸币,面额合计1680元;867张2005版百元面值的纸币,面额合计86700元。以上纸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鉴定均为假币。
另查明,王某通过伪造货币非法获利6000元,周某通过伪造货币非法获利8000元。两人共计获利1.4万元。
10年刑期到底重不重?
有网友认为,仅获利1.4万元,就判刑10年,实在太重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周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鉴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认罚,并系初犯、偶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据此前中国普法报道,自2020年8月起,安徽芜湖“90后”男子季某、王某某通过网上自学,购买打印机、防伪纸等在家印刷假币,再通过交易软件发布信息联系买家。截至2021年3月,二人伪造人民币总面额超183万元。
最终,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分别判处季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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