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电棍打得小便失禁”!男子亲述缅北恐怖遭遇

近期,宣扬“缅北”的短视频,让“缅北”着实火了一把,这样一个看似神奇的地方,殊不知,却成为了许多人噩梦的源头。

近年来,缅甸北部,逐渐成为电信诈骗团伙,首选的栖身之地,这些诈骗团伙,打着 “ 高薪招聘 ” 的名义,从国内诱骗应聘者,到缅北从事电信诈骗工作,如受害人拒绝或不能完成“业绩”,犯罪嫌疑人即实施殴打,拘禁、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

近日,瑞昌民警在对缅北回流人员审查时,参与电信诈骗的亲历者小林(化名),道出了这段恐怖遭遇,门口保安拿着枪和电棍站岗。

民警:你为什么去缅甸呢?

小林:今年年初的时候,我网上认识的一位网友告诉我在缅甸可以赚大钱,我便信以为真。我按照 “ 蛇头 ” 指示从瑞昌到云南边境,然后徒步翻山7个小时偷渡到缅甸的孟波县,当地有人接应我,开车十几个小时将我送到一个名为“圣邦国际”的工业园内。这个地方四处都是高墙,门口有保安拿着枪和电棍站岗,到了这里后,我的所有证件和私人物品都被扣留了,我才发现,哪是什么好工作,就是骗我来缅北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我进去后整整两个月就没出来过。

想走先交6万元“赎身费”

民警:你从事什么类型的电信诈骗?

小林:我是从事“杀猪盘”电信诈骗,这边也叫“情聊”,公司要求我冒充高富帅找女孩子聊天,可是我初中都没毕业,实在是做不来,所以业绩也比较差。平时赚的钱还不够抽烟的,就提出了辞职。诈骗公司按惯例要求我赔偿来缅北的路费、食宿费以及公司种种因此产生的 “ 管理费 ”,他们狮子大开口,光是伙食费就算一个月8000元,吃的简直比猪食还差,到缅甸的路费要我出1万,随便几项算下来就是6万元。

尝试逃跑就要被暴打

民警:工业园里都是从事电信诈骗的吗?

小林:基本都是,里面一栋5层高的楼房,容纳了一千多人,我们都是很多人挤在一间房子里,住宿条件非常差,我两个月都没换过衣服,生病了也没人管。有一些尝试逃跑的人,被抓回来后会直接进行一顿暴打,我亲眼看见一个18、9岁的贵州小伙,来到工业园第二天就和同伴逃跑,结果没跑掉,公司里的人直接将他拉到办公室,当着我们的面用电棍打的尿都出来了,还将殴打他的视频发给他的家属,要他家属出10万元“ 赎身费 ”。

业绩差会被关水牢甚至被买卖

民警:业绩不好的人会怎么样?

小林:会挨打,然后关小黑屋,反正公司会收取你高昂的管理费,一个月2万,你业绩差只会越欠越多,公司惩罚人的方式非常多,最残酷的就是水牢了,把人丢进去后就给你一个水瓢,你要不断用水瓢将流进水牢里的水往外舀,不然水满了就会淹死。在这里,性命真的不值一提!。还有人被当成奴隶一样买卖,那些做不出业绩,又给不起 “ 赎身费 ”的人,公司会将这些人卖给其他公司,没有工资,更没有人权。

精神肉体钱财三重打击

民警:你是怎么回来的?

小林:向公司交了“ 赎身费 ”后,我就到边境关口投案自首接受处罚了。原本是做梦发财,结果是精神肉体钱财三重打击,真是后悔!奉劝大家再也不要听信那些去缅甸发财的谎话,我就是一个教训。

像小林这样被骗的人还有很多,对待赴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不法分子实施,“抓金主、打平台、断资金、打回流”,的全链条打击。

近日,瑞昌、修水警方,相继破获多起“偷渡”案,抓获“蛇头”等犯罪嫌疑人13人。

法律政策

◆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外出务工,切勿轻信赴缅北地区的招工信息!

如遇此类招工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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