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入“炒股群” 九江两男子获刑8个月
拉人入“炒股群” 九江两男子获刑8个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金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两被告人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拉人入群违法吗?如果明知拉人入群会导致当事人受骗,还依旧这样操作,那么这也是犯罪!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两被告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微信吸粉引流”服务被判刑。
2020年4月,被告人张某、金某非法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多名员工,在网上为某APP炒股平台提供非法推广活动。2021年3月至4月,被告人张某、金某组织公司员工从事“微信吸粉引流”业务,在明知他人会对有炒股意向的客户实施诈骗犯罪情况下,为了获取高额介绍费,冒充证券公司员工,将大量客户吸引进犯罪分子建立的所谓炒股交流微信群。经查实,被告人张某、金某违法获取介绍费共计219788.3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金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两被告人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等,被告人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金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金某违法所得159788.36元,上缴国库。
据公安部网安局消息,山东青岛公安网安部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侦破一起诱骗高校学生注册网络账号并层层倒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并据此发起2次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151人,涉案金额4300余万元。
最近一段时间,驻意大利使馆接到在意中国公民电话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冒使领馆或国内公检法机关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分子使用技术手段将来电显示伪装成使领馆或国内公安部门号码,谎称当事人涉嫌国内违法犯罪,需赴使领馆领取文件或包裹,并对上当受骗者实施“虚拟绑架”,诱导资金转账。
近日,广州天河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称,广州某科技公司自助设备的后台系统遭受网络攻击并被上传多份恶意代码。
据快科技5月15日消息,在数字时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就像散落的拼图,稍不注意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网警提醒,以下这些习惯正在泄露你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