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哀!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跳楼自尽,曾实名举报官员
据公开报道,2020年10月,庹继光曾实名举报某官员滥用职权、暴力拆除公民合法房产。
据可靠消息: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庹继光教授,1月18日早在四川师范大学田家炳大楼跳楼自尽。默哀!
某知名学者称认识庹继光教授多年:他本人还是律师,兼有新闻和法律双重背景,相信他反映的问题能够引发当地有关方面的调查,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何况是两套住房。
百度百科显示,庹继光(笔名马知远),文学博士,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四川师范大学251重点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主要从事传播理论、文艺与传媒研究。2004年四川大学文艺学专业文化与传媒方向博士毕业,获文学博士学位,后进入四川师范大学工作。2005年9月——2007年6月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7年9月再度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科研工作,2010年6月出站。2007年被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9月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兼任复旦大学新闻传播与媒介化社会研究国家创新基地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执业律师。
庹继光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多项,曾出版专著、合著和编著《中国当代传播理论体系分析》、《法律传播导论》、《奥林匹克传播论》《转型期中国西部报业发展研究》、《法治视野下的司法传媒和谐论》、《公正审判权视阈下的传媒介入监督研究》、《文化产业法律服务导论》《文化产业和文化走出去法律服务指南》、《土风巴韵:土家族传播研究》《体育传播论》等,其中《法治视野下的司法传媒和谐论》获得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中国当代传播理论体系分析》获得四川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公正审判权视阈下的传媒介入监督研究》获得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法律传播导论》获得四川省教育厅第七届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校园霸凌事件为什么这么多?
从社会的预期上讲,该案进入刑事程序符合人们对正义的公共认知,应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准确处置,不完全因年龄左右对嫌疑人罪责刑的判断。
正是这一次立法调整,让本案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了更大的被追诉可能。而2019年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件,按照当时规定,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被害人的家属希望严惩凶手。有法律学者表示,该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