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10万元买到“凶宅” 买房者怒告房主获赔15万元
花310万元买到“凶宅” 买房者怒告房主获赔15万元。收房当天,姚某夫妇通过周围邻居了解到,该房屋在15年前发生过自杀事件,而被告在购房前并未向原告披露过该情况。姚某认为,权某的行为有违诚信,存在明显违约,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权某支付违约金62万元。权某辩称,案涉房屋是其从他人处购买,且自己在房屋内居住多年,对于自杀事件并不知情;“凶宅”概念仅是原告的心理因素使然,案涉房屋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也不影响实际居住使用,且已过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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